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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教的先决条件(三)如何管教孩子是父母最关心的问题。问题是我们怎样才能让孩子按我们所期盼的标准做事,如果他们拒绝顺从该怎么办?管教的方法很多,孩子的个性与所处的环境有差异,管教的方法和效果也就不尽相同。但无论我们采用何种方法管教孩子,要想取得积极的效果,首先必须做到以下三点。我称之为“3个基于”。 管教基于认错——承认错误才能改正错误当先知内森质问大卫是否通奸时,所罗门王大卫承认了自己的罪过。
大卫都承认神的公义清正,接受神的判决和处罚。 如果你没告诉孩子他做错了什么就惩罚他,他会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处罚。“我又没犯错(孩子的看法),你凭什么惩罚我?”他会心生怨恨,拒绝管教,管教也就不会有效果。因此,要实施积极有效的管教,另一个先决条件是,要让犯错的孩子认识和承认自己的错误。 不要宣判孩子的错误,逼他悔过。犯错是我们违反了我们已接受的行为准则。真正的道歉和忏悔,必须是发自内心的。因此,我认为强迫孩子道歉没有什么好处。我会告诉他们,他们的行为是错的,让他们自己去考虑怎样道歉。 我们应该训斥已经认错道歉的孩子吗?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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