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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的性教育(一)
性教育应该教些什么?



2000年2月27日,《海峡时报》进行了有关性教育的民意调查, 1500人受访,其中大多数人都认为学校应开设正式的性教育课程,以防范性病、爱之病及婚外孕等。

我有些怀疑:这些受访者对性教育的认识是否一致?如果受访者知道性教育课程内容,那么调查的结果会不会不同?
在此,我们着重探讨三个问题:

  1. 性教育应该教些什么?

  2. 该由谁来实施性教育?

  3. 何时开始性教育?
争论的焦点是应当杜绝(青少年)性行为还是倡导性安全。

杜绝论者认为所谓性安全只是降低了风险,完全杜绝(青少年)性行为才能保证(少女)怀孕、爱之病和性病传播。反对论者则认为单纯靠禁止解决不了问题。怎么办呢?要把他们分成两组吗?怎么分呢?你知道谁该在哪一组吗?让他们自己分组吗?青少年会公开承认自己有性行为吗?要针对大多数人设计课程吗?但哪一组是大多数?我们知道事实吗?

还有一种论点可称为“杜绝加安全”论,它将杜绝论和安全论加以综合:呼吁青少年杜绝婚前性行为,如果实在等不及,就使用安全套。但这似乎会造成青少年思想上的混乱,他们会不会认为教他们使用安全套就是允许婚前性行为?还有,“如果实在等不及……”是不是在降低要求或标准?这不就等于说“其实我们并不指望真的你们杜绝婚前性行为”! 杜绝婚前性行为确非易事,但降低标准必将降低效果。即使对已有性行为的青少年,教育他们杜绝婚前性也更有益。

假设我们可以用这两种方法教育青少年(而不造成矛盾),家长们能接受“杜绝加安全”的方法吗?对某些宗教群体的家长而言,婚前性行为本身远比怀孕、爱之病和传播性病等后果严重。问题的核心是,婚前性行为是道德犯罪1(不管你是否怀孕、患爱之病或性病)!反对者认为性教育是知识传播而非道德灌输。然而我们能将道德观和价值观从性教育中剥离吗?

另一个问题是“家长的信仰权优先,还是孩子的信仰权优先?”对小小孩说家长的信仰权优先没关系,但对青少年还能这样说吗?

类似自慰、爱抚等等内容是否也是性教育课程的内容?我曾与医生交流过,他们指出自慰并不影响健康。与性交不同,自慰并不涉及他们。那么,我们是不是该提倡以自慰舒解性欲紧张?自慰本身没有错,但是,在一些宗教群体看来,性幻想(与非合法配偶的其他人)或其它不纯的想法是不正当的2,这些性幻想与不纯想法常与自慰相伴2。请注意,我们虽然不能阻止想法产生,但却可以不让这些想法控制自己的生活。

与心爱的人在一起会刺激荷尔蒙分泌,催化情绪,让你产生奇妙的感觉。性欲本身并没有错,然而,未婚情侣们享受爱抚时,他们已踏进雷区。爱抚往往是性交可性高潮的前奏。如果你的信仰反对婚前性行为,那么这么做无疑是在玩火3


1 你们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无论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,唯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(《哥林多前书》6:18)

2……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(马太福音5:28) 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,饮自己井里的活水。(《箴言》5:15)

3 人若怀里搋火,衣服岂能不烧呢?(《箴言》 6: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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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hat should be taught in sex education? © May 2000 Alan S.L. Wong